这样的状况其实几乎天天上演,律师与法官们都对其见怪不怪。唯一困难的地方在于「证据」,既然想主张对方申请保护令是错的,自己根本没家暴孩子,当然要提出适当管教的证明。但孩子年纪尚幼,有时候不太会分辨是非,只会觉得不会打人的大人才是真正对自己最好的,容易被洗脑「自己正在遭受家暴」。
1丶对保护令不满可向法院提出抗告,适当管教不构成家暴!
每位家长和孩子的性格都不同,不是每个家长都有耐心与孩子沟通或擅长用言语表达,直接以打骂来禁止子女的某些行为是最快的教育方式(小孩在外面闯祸是大人必须负责所以管教非常重要);也有些孩子在特定阶段理解力尚未成熟,先以较为凶恶的方式吓阻某些错误,事后再慢慢导正概念会更为妥当。所以对孩子打骂,不见得就是家暴,还得以个案状况来评估。
若认为自己没有家暴孩子,只是偶尔管教方式比较严厉,其实可以针对保护令来提出抗告。尽管会有社工访视,但还是建议提出对自身有利的证据来帮自己说话,因为社工不是24小时盯着,短时间的访视真的很难证明什么。况且孩子的权益往往被法院摆在第一优先,如果没办法证明自己没有对孩子家暴,是无法被撤销保护令的。
2丶抢赢监护权的关键不是对方有多差,而是自己有多好?
想靠在法官面前拼命批评对方来抢监护权的爸妈千万要留意,法院在审判谁适合当监护人的案件时,比起谁是糟糕的配偶,更在乎谁是个好父母。孩子需要的是一个能健康平安成长的环境,只顾着说对方坏话而疏于提出具体事证来提出将监护权判给自己的优点,反倒会被认为是个充满仇恨的「不友善父母」,更容易失去监护权。
有心想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建议直接透过本站Line与专员连系咨询讨论,由我们来为您评估手边证据是否充足、该如何让自己争取监护权时更有胜算。别因为遭对方长年欺压而落入监护权诉讼的陷阱,已经确定的判决要再扭转需要花费更大的功夫,不如趁着诉讼结果还没出炉来为自己搜证、增加打官司成功的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