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脑海里浮现离婚的念头,仔细思考后觉得离婚实在太麻烦,只能一再搁置,直到真的受不了后才开始上网到处找离婚的方法,但找了一大圈却发现还是看不太懂,深怕直接离婚签字了会连同其他权利义务一起不小心放弃,完全不知道该从何下手。
1丶虾皮买已经有证人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小心被判无效!
有人为了快点离婚又想省钱不请律师写协议书,随便到网路上买别人帮忙写好的协议书,万一之后发现内容不太满意,除了离婚条件都化为泡影外,还有可能遭认定离婚无效,整个白忙一场。
虽然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大同小异,但每对夫妻的状况都不太相同,就算大致上通用制式的协议书范本,但财产和子女状况一定也有比制式内容更合适的处理方法,况且这会影响到往后离婚后的人生,就算觉得很麻烦还是建议花点时间来自己写。
2丶小孩探视权和扶养费协议要注意,没写好打官司超麻烦!
「扶养费每个月给多少、看小孩经过对方同意即可。」这些看似没问题其实都存在很大的陷阱!万一孩子还小,以后上学要花更多钱,甚至还有通货膨胀问题,目前给的扶养费恐怕远远不太够(除非一个月给十几万这类明显不太会受到通货膨胀影响),所以在约定扶养费时千万要三思而行。而探视权更是一大问题,说经过同意就可以来看孩子,万一对方一直不同意那岂不是冤大头?如果可以,还是尽量写上「多久看一次、看一次相处多久」,让约定更具体一点,才不会被对方玩弄在股掌间。
不过,由于探视权和扶养费都是攸关到孩子的权利义务,就算当初离婚时没有约定透彻,依然还是可以透过诉讼来修改,只是会花上一段时间与流程。与其之后要这么辛苦,倒不如一开始就先决定好。
3丶赡养费要给几年?再婚后还要继续付赡养费吗?写清楚,以免吃亏!
目前我国民法上的赡养费规定十分模糊苛刻,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上有提及赡养费相关内容,还是会以协议书为主。也许有人会觉得赡养费给到再婚就不用再给了,但这也仅限于有约定的状况,没有好好在离婚协议书内提到这点,就算对方再婚,还是有权利继续要求赡养费,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