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想离婚又没办法离婚的人因为苦无借口,就异想天开认为可以「自己出轨」来帮离婚找理由。虽然这个想法很聪明,也许有可能会成功,但代价实在是有点太大,而且离婚率也不是百分之百。
以自己外遇来做为离婚借口不行吗?不是有外遇就能离婚?
离婚会修法,主要是目前规定「有责者无法离婚」不太公平、违反婚姻自由。但直接开放有责者提离婚的权限,又对受害的一方不太公平。大法官在宪法法庭上给予的修法建议为「状况持续一段时间」以及「离婚时多支付一点赡养费」,虽然目前新法规还没出炉,但这也提醒了我们,自己犯错想离婚其实在法律上还是偏向比较被动的一方,不但不是立即性,还可能付出相对应金钱代价。
甚至以后的离婚法规「很可能」不再是以是否能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来作为判断准则,万一被告离婚的一方或两人的孩子在离婚后生活可能会陷入极大困顿,法院也能驳回离婚请求。所以想离婚并不是「牺牲自己」搞外遇、多给钱就能如愿以偿,还得考虑很多层面。
没有理由就是想离婚,对方不愿意就永远不能离婚了吗?
要说离婚完全没理由实在不太可能,不爱了、性格不合也是个理由,只是拿到法庭上来说恐怕站不住脚。所以大多数律师都会说,没有符合法律上的离婚事由无法诉请离婚,建议双方还是协议离婚比较保险。当然律师们的说法是对的,一般人实在很难又额外取得能让自己顺利诉请离婚的证据,只是会来询问之人大多都是已经提离婚又离婚不成,更不用说协议离婚了。
离婚打官司太麻烦又很浪费时间,有更快又有用的离婚办法吗?
提协议离婚被拒绝,打官司没把握又浪费时间,仅存的方法恐怕也只剩「离婚协商」了。这与调解不同,会由律师偕同婚姻专家一起为客户拟定离婚后的各项权利义务分配,并达到离婚共识。因为有专业人士在场,通常难以沟通的配偶也比较没机会拒绝沟通、恶言相向(别忘了律师是有可能提告的),会让双方的离婚谈判更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