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贵州一个偏僻的穷山村,住着一个80多岁的王大妈,她有七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在车祸中不幸身亡,王大妈就由儿媳妇来照顾这七个女儿,看都不看,管都不管,只有儿媳妇每天照顾老人,端屎端尿,给张大妈喂饭擦身体。突然有一天,张大妈这个老院说要动迁,要给90万。这七个女儿听到消息后,都过来争财产,王大妈不同意给他们一分,说他们没有尽到孝道,只有给儿媳妇儿,谁都没有。七个女儿一听非常生气,七个女儿合起火来就把王大妈打成重伤,本来王大妈身体都不好,这么一折腾,王大妈当场死亡。这七个女儿以为妈妈死后,财产就是他们七个的儿媳妇,决定把这七个女儿告上法庭,还婆婆一个公道,大家同意儿媳妇做法吗?让这七个不孝女儿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