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明朝的英宗年间,苏州府的常州县有个姓张的富户,张富户妻子只生了一个女儿,没有儿子,而且妻子不允许张富户纳妾,妻子不允许就纳不了妾,那就不纳了呗。
等到张富户女儿16岁的时候,张富户就请了媒婆上门,说自己要招赘一个女婿,要求女婿将来生孩子得姓张。作为条件呢,张家这偌大的家业自然也就由女儿女婿生的孩子来继承。
没过多久,媒婆就回来了,说有个小伙子愿意上门,媒婆就安排让双方都相看了,相看以后大家都挺满意。张富户就付了彩礼钱,操办了婚礼。
风风光光把这位女婿给娶进门了。这女婿为人特别机灵,又会说话,和张家女儿是恩恩爱爱,夫妻感情十分和谐。他把岳父岳母也是哄的高高兴兴,时常会买一些张富户夫妻两人爱吃的东西,回来孝敬他们。
大家都说张富户真是得了个好女婿,后来张富户的妻子去世了,这张富户难忍寂寞,就纳了一房妾室进门。女儿女婿当时也没反对,结果这个妾室的肚子实在是争气,进门没几个月就怀孕了。
转过年来,给张富户生了个大胖儿子,把张富户乐坏了,给儿子起名叫张一飞。这个飞就是飞翔的意思,说是希望儿子能够用功读书,考取功名,一飞冲天。
张富户光顾着自己高兴了,他那女婿可就不高兴了,如今岳父生出儿子来了,儿子继承父亲财产那不是天经地义吗?这可就没自己什么事了?女婿从此对张家女儿就不怎么好了,夫妻俩常常吵架,对待张富户也没以前那么孝顺了,总是一天到晚甩脸色闹脾气。
此时,张富户年纪已经很大了,他怕自己熬不到儿子长大就撒手人寰了,于是就经常跟女儿女婿说,这孩子还小,又是个妾室生的,能不能长大还得两说呢,张家这家产最终还不都是你们的吗?
在张一飞四岁的时候,张富户生病了,眼看就要不行了,他强撑病体写了一张遗嘱,然后他把女婿叫进屋里,就跟他说,那孩子是妾室生的,怎么说都算是庶出,身份实在是低微。我女儿那是嫡出的张家小姐,身份高贵,这家产还是要留给你们。
说着,他就把那张遗嘱拿出来交到女婿手上,指着上面的字儿,一个字一个字的念给女婿听,张一非吾子也,家财继予吾婿,外人不得争夺。
女婿看完了这颗心总算是落下了,他拿过遗嘱仔细收好,然后就开始哭,哭着跟张富户说,爹,你这么急着写遗嘱干嘛呀?你这身体还硬朗着呢,怎么也得再活个十年二十年的,我还没孝顺够您呢。
张富户握着女婿的手,气息微弱。不过这孩子毕竟是我张家后人,还望你们夫妻能善待他们母子,让他们不要流离失所。孩子呀,你要保他平安长大,也就是你的阴德了。
女婿满口答应,发誓说自己一定会善待弟弟,绝不会赶他们出去。张富户得了女婿的保证,就安心的咽气了。这女婿也对得起他岳父。张富户的葬礼刚办完,他就在乡下划出一块几十亩的水田来,又把附近一处空院子收拾干净,立刻让张一飞母子过去,把他们赶到乡下去了,跟他们说,这几十亩水田足够养活你们母子,以后没事别来张府。
张富户的小妾没有办法,只能带着儿子搬到乡下去。好在女婿给的水田,的确是足够养活母子俩,小妾带着儿子就在这乡下安心住下,张家女婿也不来打扰他们。
等到张一飞18岁的时候,小妾就把他的身世告诉了他,说县城里那个张富户,他可是你的亲爹,你去县衙告状,把你那财产要回来。
张一飞一听,好家伙,原来我们家这么有钱,他立刻就去了县衙,状告姐夫侵吞家产,要求将张家的财产都还给自己。
官府派人就请张家女婿过来了,张家女婿就把那遗嘱拿出来了,说道,当年岳父跟我说好的,所有财产都归自己,跟张一飞无关,自己已经给他们分了一处房舍和几十亩田地,他就不该来争夺我这财产了。
县令一听,是这么回事,就把张一飞给轰出去了,他不接这案子了。没过多久,皇上安排巡抚到各县出巡,巡抚巡到了常州县地境。张一飞听说以后,又跑去县衙告状,女婿还是拿着那个遗嘱应诉。
这回有巡抚大人在了,县令得在旁边站着伺候了。这个案子由巡抚亲自来审。这位巡抚办案十分仔细,他先是派人去张家附近走访一番,问了几个邻居的情况,然后才升堂审案,叫来了所有当事人。
巡抚接了遗嘱,翻来覆去在那儿看了半天,又低头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指着上面的字当堂宣读,张一飞吾子也,家财继予吾婿,外人不得争夺。
然后就对堂下的女婿说,你看,你岳父在这儿写的明明白白的,你才是张家的外人,你怎么继承张家产业?女婿说,大人您这句子断的不对呀,那分明写的是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予吾婿,外人不得争夺呀。
古人写字没标点符号,到底什么意思,全凭后人自己断句。这个案子的关键就在这个断句上,要按当初张富户的读法,张家家产自然该由女婿继承。可要按这巡抚的读法,那家产就得是张一飞继承。
女婿知道自己一介草民,民斗不过官,可是他心里不服,他就指着遗嘱上的非字说,这这是非常的非,那张一飞那飞是飞翔的飞,那不是一个字,说明岳父并没有将财产留给张一飞,急得他话都说不利索了。
巡抚冷笑一声,你岳父将飞写作非,那是故意所为,他分明是担心幼子被你所害,才不得不如此。你当初对岳父的态度前居而后恭,得到家产后再度恭敬孝顺,足以说明你岳父的担心是正常的。
你与张氏成婚多年,并没有生下孩子,因此也没有张姓继承人,你岳父也没有一个叫张一的儿子,遗嘱涉及的张一非,只有可能是他的儿子,张一非难道还能是其他人吗?
女婿还想张嘴说话,巡抚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自古就不乏见财起意、谋财害命的。你如今百般狡赖,分明当初就是存了谋财害命之心。来呀,杖责四十,把张家女婿吓得一屁股就坐在地上了,嘴巴紧闭,一句话也不敢说了。
巡抚当堂宣判,将张家财产细数判给了张一飞,堂外围观乡民拍手称快,说这巡官断案果然公正。
这个故事在大明律中,女婿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有儿子的那自然应该由儿子继承财产。张富户虽然立了遗嘱,一是,这遗嘱有瑕疵,不够严谨,二是,也违反了当时的律法,因此是一份无效的遗嘱。
如果女婿当初没有太贪,自愿为张一飞留出一半份额,或者自己生出了儿子,继承了张家的姓氏,大概那个巡官也就不会这么断案了,无论如何也得给他留出一份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