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出现在别人面前时,他们通常总会想要了解这个人的情况,他们会对他的一般社会经济地位、他的自我观念、他对他们的态度、他的能力、他的可信赖性产生兴趣。有时,个体会按照一种完全筹划好的方式来行动,以一种既定的方式表现自己,其目的纯粹就是为了给他人造成某种印象,使他们做出他预期获得的特定回应。而个体的表达包括两种根本不同的符号活动:他给予(gives)的表达和他流露(gives off)出来的表达。
一个人可以控制他人的行为,尤其是他们对待他的方式。这种控制主要是通过影响他人正在形成的情境定义而达到的。当个体投射一种情景定义并由此或明或暗地表称自己是某种类型的人时,他就主动地对他人施加了道德要求,迫使他们以他这种类型的人有权期待的方式来评价他和对待他。他也暗中摒弃了所有要他成为他所未显示的那些个体类型的要求,因而也放弃了所有适合那些个体类型的对待方式。于是,其他人发现该个体已经告诉他们是什么以及他们应该如何看待“是什么”。
其他人会通过自己对个体的回应来有效地影响这种情景定义。而社会要求每个人都能对自己内心的感想有所抑制,只对情境表示那些他感到至少暂时能被其他人接受的看法。这种表面的、虚饰的一致,之所以能够维持,是因为每个参与者都把自己的欲望藏匿于他维护社会规则的表述之后,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到不得不对这种冠冕堂皇的表述给予赞赏。
如Gustav Ichheiser言,个体将不得不采取行动来有意无意地表达(empress)自己,反过来,其他人又会不得不以某种方式接受他所造成的印象(impressed)。我好喜欢读社会学方面的书,总能从更高维度给我提供一些新的视角与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