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林僧春因与当朝丞相张居正不和,辞官返回福建 云霄老家。在南||」东麓盖了书院,聚徒讲学。偕春平生只娶 一妻,仅生-••个儿子,他儿子虽出自书香之家,但不习贯儒 礼经书,偕春也管他不得,视为“孽种”。一次这“孽种” 与外村溜皮图仔赌贿,嬴了银子,却在半路被人暗害,抢去 银子。这对太史公来说,“孽种”虽除,林家也断了香火,可 悲啊! 太史公一人在后堂坐着,静鄙地想:无子无嗣,虽然积 蓄了一些银子,要它作啥用呢?便吩咐佳洲的族亲驶了一只船 到前涂,他指着厅边五麻袋鼓鼓的东西,说,“把这些沉到 海中去吧! ”这些老实的农民阿兄明知里面曷白花花的银 子,但平日太史公的威严,使他们连动都不敢动一锭银子, 老老实实按吩咐,把这些银子,沉到漳江出海口,即现在南江 水闸以外的海中,然后,驶船回前涂村向林太史拿工钱。太 史公说:“那几包全是银子,你不拿点去,却来要工钱,却 是为何?''脑工答道:“太史公的财物,小民怎敢乱动。” 太史公内心苦笑,只好给了他们银子做工钱。那些农民暗暗 叹气:“怎不懂得拿一些回家享用,实在太老实了I ” 沉银以后,林太史整日以酒自娱,不问白事了。至今漳 江出海口的海滩中,还盛产着一种白色幼细的贝类,名叫珠 蛤,据说就是太史公那五包白银变成的哩。
讲述者:张福财,男,7 6岁,文盲,农民。 采录 者;张三郎,男,3 5岁,高中,礼民. 采录时间:1991年8月1。日。 流传地区।云霄县。